在香港,小心别买到假货;在泰国,没有强迫自费项目,游客可自由选择参加与否。昨日,省市旅游部门发布五一黄金周旅游提示,市民通过旅行社出游时,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线路,避免落入低价陷阱,不可轻信旅行社的小广告。
选择旅行社要注意“三证”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旅行社应具备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业务许可证”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以及税务部门的“税务登记证”。经营出境旅游还应具备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并要求告知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使用旅游部门推荐的旅游合同范本,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或行程计划书要详细说明旅游行程中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服务内容,对交通工具、住宿安排、景点游览内容及停留时间等,都需详细约定。
出境游谨防强迫自费及购买假货
旅游者出发前应尽量了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法规和消费者保护措施。对于本市市民常选的港澳游以及东南亚游来说,在香港购物时要注意,当地大部分商品没有价格管制,销售价格多由商家自定,游客购物前宜比较货品价格,选购时要格外小心,应要求商铺开出列有详细商品资料的收据,避免买到假货。同时,宜选择在有“优”和“正”等标志的商铺购物。
针对中国游客普遍反映的泰国游强迫自费问题,泰中旅游同业公会向中国游客公开承诺,自费项目为客人自由选择参加或不参加的额外活动,绝对没有强迫自费的项目。全陪导游或当地接待导游有义务先安置好不参加自费项目的游客。如果游客在泰国参加自费项目,要留意泰国国家旅游局认可的泰中旅游同业公会制定的“中国团统一自费价目表”,当地导游超出内容介绍自费项目或收取高额费用,游客可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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