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黄金周长假将至,国家旅游局提示广大准备参加旅游团的游客全程注意事项。
提示一:选旅行社看资质
旅行社应具备当地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业务许可证》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经营出境旅游还应具备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并要求告知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不确定时应与当地旅游部门联系查证。
每个旅行社都有自己的主营业务和擅长的产品,游客应当先了解旅行社的经营情况,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旅行社。
另外,不可轻信小广告。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线路。
提示二:报名详细定行程
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颁布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各地旅游部门也有推荐的旅游合同范本,应使用范本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游客报名参团应持有效证件亲临旅行社营业部或报名点办理。报名时注意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或行程计划书。
游客还要明晰团费所包含的项目。交付团费及索取发票、行程表、参团须知、赔偿细则等。
提示三:行前认真听说明
出境游应认真听取行前说明会,了解有关注意事项;出发前应尽量了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法规和消费者保护措施。
出发前还必须明确出发时间、地点、全陪姓名、联系方法。并记下当地旅游部门、国家旅游局及相关部门的质量监督和投诉电话。
提示四:缩减景点要退钱
如果导游在原规定的行程之外临时增加项目,一定要问明此项安排是否要另付费用,是否会影响下一个景点的参观,然后按照个人意愿确定是否参加。遇到导游减少景点的情况,可要求退钱,甚至投诉赔偿。
途中一旦遭遇突发事件,应听从领队、导游安排,并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保护个人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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