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获悉,截至2014年6月24日,49个国家(地区)对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个人因私前往实施免签、落地签证政策。我国游客出境游“说走就走”的国家和地区进一步扩大。
我国已与圣马力诺、塞舌尔、
毛里求斯、巴哈马签署了
互免普通护照签证协议,另有萨摩亚、海地、
牙买加、多米尼克、韩国济州道地区、美属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塞班岛)、
英属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属南乔治亚和南桑威奇群岛对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
单方面免签。马尔代夫、
印度尼西亚、
格鲁吉亚、文莱、斐济、科摩罗、
帕劳、缅甸、东帝汶、巴林、
约旦、阿联酋、老挝、黎巴嫩、尼泊尔、斯里兰卡、
泰国、土库曼斯坦、伊朗、越南、埃及、多哥、佛得角、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马达加斯加、马拉维、塞拉利昂、
坦桑尼亚、乌干达、圭亚那、英属圣赫勒拿、图瓦卢、瓦努阿图、柬埔寨、肯尼亚、孟加拉国单方面允许符合条件的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抵达入境口岸时办理
落地签证。
免签入境并不等于可无限期在协定国停留或居住,根据协定要求,持有关护照免签入境后,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日。持照人如需停留30日以上,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