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我国外交、公务护照可免签入境的国家
阿根廷(Argentina)、
埃及、
巴西(Brazil)、
秘鲁(Perú)、
厄瓜多尔、
哥伦比亚(Colombia)、
黑山、
克罗地亚(Croatia)、
马来西亚(Malaysia)、
墨西哥、
塞尔维亚、
斯洛文尼亚(Slovenija)、
坦桑尼亚(Tanzania)、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Trinidad and Tobago)、
文莱(Brunei)、
牙买加(Jamaica)、
亚美尼亚、
约旦(Jordan)、
智利(Chile)、阿尔巴尼亚、阿曼、阿塞拜疆(团体旅游也可以)、巴哈马(短期访问需停留30天以上人员,需事先办妥签证)、巴基斯坦、白俄罗斯(团体旅游)、保加利亚、贝宁、波黑、波兰、玻利维亚、朝鲜、赤道几内亚、俄罗斯、菲律宾、哥斯达黎加、格林纳达、格鲁吉亚(团体旅游)、古巴、圭亚那、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柬埔寨、老挝、立陶宛、罗马尼亚、马尔代夫、马耳他、马其顿、蒙古、孟加拉国、缅甸、摩尔多瓦、南非、尼泊尔、萨摩亚、塞浦路斯、塞舌尔、圣马力诺、斯洛伐克、苏丹、塔吉克斯坦、泰国、突尼斯、土耳其、土库曼斯坦、委内瑞拉、乌克兰、乌拉
注:
*1 目前适用中国与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有关协议。
*2 目前适用中国与前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有关协议。
*3 保加利亚于1999年取消了其因公普通护照。目前,我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赴保仍可免签,但持因公普通护照人员需办理签证。
* 根据2007年10月25日生效的《中英关于便利人员合法往来和打击非法移民活动谅解备忘录》之《实施细则》,双方给予所有持外交护照和部分持公务护照人员免签待遇。
* 免签入境并不等于可无限期在协定国停留或居住,根据协定要求,持有关免签护照入境后,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日。持照人如需停留30日以上,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