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除了家人团圆,一些市民会选择出国度假放松心情。购物当然是不能缺少的环节,澳洲的牛奶、欧洲的奢侈品、美国的数码产品,还有东南亚的水果,这些能不能携带?能带多少……记者采访了西安海关的相关负责人,并对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的政策规定进行梳理。
旅客进出境前,须向海关申报并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及有关物品进出境的合法证明等;在境外购买应税物品进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纳税;个人自用的手提电脑、手机等旅途须用的应税物品出境时,要主动申报以便复带进境时向海关交验上次出境的《申报单》免税进境。
化妆品超出自用量要征税
进境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酒精制品等20种不予免税商品除外)。进境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海关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比如名贵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全额征税。此外,一些出国旅游的女士要注意了,在境外购买化妆品时要规划好数量,境外购买化妆品超出限值的,进境时按照规定对超出部分征收50%的进境物品进口税。
烟酒携带都有数量控制
旅客携带烟酒入境,海关也有明确规定,如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免税香烟是200支,也就是一条烟,雪茄是50支,或者烟丝是250克,免税的12度以上的酒精饮料限一瓶,就是0.75升以下,红酒包装一般是0.75升;对于往来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内地居民和其他旅客,可以携带免税香烟400支(两条)、雪茄100支、烟丝500克,或者免税12度以上的酒精饮料限两瓶。对超出限量但仍属自用的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才能放行。不少旅游者从新西兰、德国等地购买奶粉入境,奶粉也是属于旅客个人携带出入境的行李物品,数量也应符合自用合理数量。
携带这20种物品要缴税
不少旅客出境时,电子产品也是重点采购对象。国家明确规定:电脑、相机、电视机等20种不予免税商品,在境外获取带回来的,需要征税后才能放行。20种不予免税商品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对上述20种商品,无论价格有没有超过5000元,按照规定,都需要全额征税。
进境旅客带进金银及其制品,数量不受限制,但重量超出50克必须向海关申报。
现金超过2万元需申报
我国和世界上其他海关一样,对携带现金进出境是有严格限定的。允许旅客携带人民币或外币进出境,但会有限额,人民币、外币及其有价证券为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进出境携带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美元5000元外币现钞都要向海关申报。
此外,出游的市民要注意了,国家法规明确规定,水果、蔬菜、生肉等生鲜类食物需要取得国家商检证书、食品安全卫生证书,办理正常进口手续才能入关。肉制品、奶制品、水果、蔬菜,包括蛋类、燕窝等,都是禁止携带进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