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长假的取消,使今年的“十一”黄金周较往年令人期待,加上2008年是中国奥运旅游年,因此,各大城市纷纷推出奥运专项旅游活动,各大旅行社也精心推出各种旅游线路。游客如何选择旅行社、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有哪些特别注意事项?本文就广大读者所关心的一些问题作简要介绍。
●如何选择旅行社
中国对旅行社实行行政许可准入制度管理。取得《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取得《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只能经营中国国内旅游业务。
在选择旅行社时,一定要查看其是否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经营业务范围。
旅行社经营资质和级别、是否曾被处罚等信息,可通过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诚信网(qualitytourism.cnta.gov.cn)在线查询。
对于出境游,国家旅游局公布有“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和赴港澳地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名单”和“第一批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旅行社名单”,可登录国家旅游局网站(www.cnta.gov.cn)在线查询。
●如何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
实践中,曾有旅行社因组团人数不足预订人数,将已报名人员转至其他旅行社;有的旅行社实际提供住宿标准与宣传不符等现象发生。因此,参加跟团游时,建议大家:就旅游收费标准、旅游景点和路线、门票费用承担、旅游服务内容、旅游具体时间、具体交通方式、餐饮住宿标准、违约责任及产生法律纠纷的处理方式等,向旅行社详尽询问,签订完备的旅游合同。
旅行社有相关广告或宣传资料的,大家尽可能保留前述材料,如果发生争议,这些广告或宣传资料均可作为相应证据。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曾分别就出国旅游和赴台旅游发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一些省市工商局、旅游局也发布有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家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可登录工商局、旅游局相关网站参考这些示范文本。
●选择旅游目的地注意事项
选择旅游目的地时,要及时关注预订旅游目的地的政治、人文和天气情况,可通过登录国家旅游局或当地旅游局网站查看相关提示信息。
例如:近期泰国政治局势动荡,国家旅游局建议,推迟赴泰旅游行期;近期赴新西兰奥克兰地区旅游团组护照被窃、被抢情况时有发生,国家旅游局提示,赴新旅游游客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证件保管等。
选择出境游的,应当注意选择允许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的目的地国家。目前,国家旅游局公布的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在内)有100多个。
●旅游维权注意事项
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景点管理单位或餐饮、住宿、商场等经营者,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保障消费者人身、财物安全的要求。如果因经营者提供的服务造成游客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如餐饮降低、景点数量减少等,经营者应承担违约责任。为了充分保护自身权益,建议大家向旅行社报团或进行其他消费时,索取正规发票。
游客与旅行社等经营者发生争议的,如果是中国国内旅游,可拨打国家旅游局投诉电话(010-65275315)、全国假日办投诉电话(010-65201028)或者各省市旅游局投诉电话(详见国家旅游局网站)进行投诉,也可拨打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投诉;如果是出境旅游,可拨打当地求助电话或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电话请求维权和保护。游客也可选择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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