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25日公布,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将于2010年正式实施,每人最低赔偿限额从原来的9万元提高到现在的最低20万元。这意味着,从明年起北京的所有旅游团队都将必须上旅行社责任险。
根据新的全国统保方案,旅责险的最高赔付额明年将达80万元,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目前难以界定的责任都被明确列入了保障范围,统一由第三方“事故鉴定委员会”确定事故责任。此外,旅游事故中还需要“简易快速处理”,1000元(境外500美元)的人伤赔案,游客可直接从导游或领队那得到处理。
从保险公司了解到,旅行社责任险是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换言之,就是游客一旦发生事故,旅行社需要赔付的金额。其主体是旅行社本身,保障的是旅行社而不是游客。目前旅行社责任险的保费是30元,是一种法定强制性保险,旅行社必须购买,出险后国内游最高赔付20万元,出境则是40万元。
本次出台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同时还提供了5种附加险,如紧急救援费用险、旅程延误险、旅行取消险等等,供旅行社自由选择。此后,因自然灾害、传染病、航空管制等原因导致旅程延误,或因自然灾害、战争、公共卫生事件和政府行为等原因导致旅行取消的,都有望向保险公司索赔。
据了解,此前在上海、山东等地已开始组织实施省市内旅责险统保工作,但由于旅游活动流动性非常大,全国各地赔付标准不一,给旅责险跨区域赔偿造成了很大麻烦,全国统保则弥补了区域性统保的局限性。
从多数北京旅行社的投保情况来看,游客出游基本是由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两大险种保障。
此外,有游客认为保额提高以后会对旅行社成本造成影响,北京一家旅行社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般来说,国内游的保费占到团费的1%左右。此前旅行社投保的金额多在10万元-20万元左右,新方案出台后,即使按最高投保额计算,对企业的成本影响也不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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