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黄金周将至,长假中有不少人选择出境旅游。杭州海关温馨提醒市民:在积极筹备出游的同时,别忘了国家有关进出境政策,不要让一些小的疏失影响了出游的好心情,做到“开心出游,尽兴而归”。
提醒一:出入境莫超量带现金人民币2万元为限
市民王女士带了10万元人民币,准备去香港好好“血拼”一番,结果在机场碰上了麻烦———这么多钱不能带上飞机。
杭州机场海关旅检科科长张列告诉记者,旅客出入境可携带的人民币现钞以2万元为限;外币现钞可携带出境数量以折合5000美元为限,入境可携带的数量则没有限制,但超过5000美元须如实向海关申报。
据了解,从以往“黄金周”个人进出境情况来看,出境游尤其是香港游的旅客超量携带货币的情况较多。有些旅客确不知情,但也有人抱着侥幸心理想蒙混过关,结果被查获后不仅影响了出行,还要被处罚。
海关提醒:对于需要超量携带外汇现钞出境的旅客,如果这些货币是入境后复带出境的,海关凭旅客入境时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留存联验放;如果是其他情况,应递交《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海关凭许可证验放。
提醒二:“合法”购买的象牙制品入境时仍会被没收
严先生在非洲经商,日前回温州时带了些当地“特产”———手镯、筷子、印章等象牙工艺品。入境时,海关关员告诉他没有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口证明书,这些象牙工艺品将被查扣。据了解,象牙、乌木、犀牛角、鳄鱼皮等都不能随便带回国。
据杭州海关有关人员介绍,2007年春节至今,杭州萧山机场海关已查获象牙制品出入境案件12起,涉案象牙制品123件,重达8.67千克。这些案件中,绝大多数的当事人都是非洲国家通过正规场合购买的象牙制品,也符合所在国关于购买象牙和象牙制品的法律规定。但我国对象牙制品的法律规定更为严格,因此这些“合法”购买的象牙制品,在入境时仍然会被没收。当事人轻则受到海关行政处罚,重则因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海关提醒:游客在境外旅游观光、探亲访友时,如要购买各类动植物及其制品,一定要了解相关规定,以免因携带了国家限制进出境的物种(如象牙,乌木,鳄鱼皮等),在入境时造成诸多不便。
提醒三:携带印刷品、音像制品入境有限额
海关总署近期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印刷品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按《办法》规定:从6月1日起,旅客每人每次免税携带进境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数量为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10册(份)以下;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20盘以下;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或音像制品,3套以下。
海关提醒:市民在境外购买此类物品时要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因数量超限而引出不必要的麻烦。超出上述数量限制,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海关对超出部分征税(税率为10%)后方可放行。若个人携带、邮寄上述门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分别超过50册(份)、100盘、10套的,以及具备其他构成货物特征的情形,海关将不视作个人物品,将按照货物进口的监管规定,对全部印刷品音像制品依法办理报关、纳税等手续。
提醒四:境外购物要向海关如实申报按章缴税
从今年8月1日起,新版《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正式实施。出境游客经常携带进境的商品如香烟、化妆品、手表等高档消费品,税率调整幅度较大。如化妆品的税率从10%提高到50%,高尔夫球及球具的税率从10%提高到30%。此外,在境外购买MP4等电子产品入境也要交税。
海关提醒:入境旅客当携带从境外购买的物品总价值超过5000元或免税限额时,要向海关如实申报。如果未能申报或申报不实,在征税的基础上,海关还将对其按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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