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签率较高,广州市民按现行退团扣费规定要亏几千至上万元
美国游开放的消息引起不少市民关注,有人欣喜的同时,也有人泼冷水:按照现行旅游合同的规定,退团和取消行程至少要扣团费10%,美国游价格这么贵,拒签率这么高,万一要退团,报名不是等于拿几千块钱去“冒风险”吗?
提出这一担心的市民彭伯表示,假如参一个2万元的团,万一被拒签就得退团,少则按省版合同赔10%,扣2000元;万一签的是市版合同,要扣60%,12000元!彭伯听说美国签证特别严格,拒签率很高,他说:“我可不敢报名美国游去‘博’!”
记者了解到,根据2006年版的《广东省出境旅游组团合同》,游客和旅行社双方任何一方退团或取消行程,扣费标准如下:出发前13至8天,团费总额10%;出发前7至1天,团费总额15%;出发当天,团费总额20%。市版的赔付标准更高:游客在出发前1至6天退团的,旅行社需要扣除80%的团费;提前7至13天退团的,旅行社要扣除60%的团费。“拒签”这一特殊情况是否在取消行程赔付条款约束范围之列?记者发现,无论是省版还是市版旅游合同,对此都未作“例外情况”说明。省版出境游合同还规定:因申请旅游签证被拒签、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游客个人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断,造成的损失由游客自己承担。
对于这个赔付标准,有的旅行社都觉得不近人情。广东省中旅欧美部总经理梁铿锵说,在美国游商务团操作上,旅行社并未执行这一标准。游客如果因拒签而不能出团,只损失签证费及签证手续费1500元;但如果是本人签证成功而亲友未成功因而主动退团,则要按照省版合同扣费标准执行。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广州几家大旅行社在出境游操作中,因签证导致退团和取消行程的情况,并未照省市版旅游合同规定来扣款,一般都是扣除签证费。但有市民提出,省市旅游合同中并未对各种特殊情况加以特别说明,就使得一些旅行社有机可乘,拿出合同按高比例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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