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虚构一家国际旅行社大洋分社的名字,并私刻了大洋分社出境部专用章,与成都市民邓女士、许先生签订出国旅游合同,并收取了两人20万元旅游保证金。当邓女士和许先生旅游回来,找王某退还保证金时才发现,该旅行社已经人去楼空。昨日,武侯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涉嫌合同诈骗的王某。
出国旅游 先交20万保证金
今年2月初,邓女士和许先生准备趁春节出国旅游。他们通过宣传资料,找到设在武侯区一写字楼里的四川某国际旅行公司大洋分社咨询。分社负责人王某说,根据旅游市场的惯例,邓女士和许先生必须每人交10万元保证金。2月12日,邓女士和许先生在该大洋分社,与四川某国际旅行公司大洋分社签订了出国旅游合同,并当场交纳了20万元保证金。
回国退费 旅行社人去楼空
旅行结束,邓女士和许先生如期回到成都,到写字楼去找王某退还所交保证金。他们到写字楼一看,该旅行社已人去楼空,房屋已经被另一家单位租赁。他们再拨打王某的手机,却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邓女士和许先生立即到武侯区公安分局报了案。警方调查发现,“四川某国际旅行公司大洋分社”并不存在。
4月12日,武侯警方侦查到王某在老家广元市现身,遂将其抓获归案。王某交代,他承包了成都某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出境部。为了赚取不义之财,王某违反公司的规定,私刻了一枚并不存在的“四川某国际旅行公司大洋分社”的出境部专用章。邓女士和许先生如约出国旅游后,他立即带着20万元保证金离开成都,换了手机号码。昨日,武侯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合同诈骗的王某。
律师说法 巨额押金有监管风险
出境游为什么要收取高额押金?这笔保证金收得合法吗?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成都部分旅行社和律师。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一位负责人称,收取保证金主要是防止有人借旅游的机会滞留国外不归。四川法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张本林称,目前已有的旅游法规中,对保证金都没有明确规定,至今还没有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行社收取保证金进行处罚的先例。
张本林律师认为,巨额押金背后存在很大的风险,可能会被挪作他用,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向记者透露:“你可以去调查一下,现在股市这么热,已经有旅行社将押金放到股市里面去了。”张本林律师建议,旅行社可以与公安机关配合,对拟出境的游客进行一个全面的评估,灵活掌握押金交纳的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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