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永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11名员工与北京青年旅行社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但旅游不成,反要倒贴钱。昨天下午,大洋永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找到该旅行社负责人,就此事进行协商。
大洋永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白先生告诉记者,公司在北京青年旅行社为11名员工报名参加了前往欧洲旅游14天的旅游团,并于6月9日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后交付了2万元的定金,由北京青年旅行社负责代理签证。
白先生表示,半个月后,北京青年旅行社方面却称,该公司的11名员工由于自身原因全部被使馆拒签,并要求每人赔偿北京青年旅行社1500元的费用。
“北京青年旅行社索赔的费用中包括400元的签证费,1100元的机票预订费及其他费用,还表示在交此费用之前暂不归还护照。”白先生对记者说。
记者在双方签订的《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中看到,合同中写明:“如因旅游者自身原因或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 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的或不准出境入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给北京青年旅行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每人400元的签证费我们可以支付,但要支付1000多元的机票预订费我们无法理解,既然签证没有下来为什么要订机票,北京青年旅行社的人事先也没跟我们说过呀!”白先生说。
旅行社态度 双方协商解决此事
昨天下午,记者随白先生来到北京青年旅行社。
负责人胡女士表示,提前预订机票是因为大使馆要求一定要提供机票才受理签证。
随后,双方经过协商,北京青年旅行社同意将护照及定金归还,大洋永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则同意支付每人400元的签证费用。
律师说法 旅行社应提供证据
北京市中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青山律师表示,由于合同中对签证费用有规定条款,游客应当承担该部分费用。
李律师认为,如果该旅行社能提供大使馆有关机票要求的相关证据,机票预订费用也应由旅客承担。
“如果大使馆没有相关要求,此费用让旅客承担显然不合理。”李律师说。
旅行社索赔费用明细
签证费 400元/人
机票预订费 1100元/人
及其他费用
共计 1500元/人
索赔总额 11人共1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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